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03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記者 魏徽徽) 自稱廣東省政協領導的秘書,可幫“遞條子”“要批示”。日前,男子藍郭峰冒充領導秘書,以幫忙辦證為名詐騙兩老闆45萬多元,被廣州中院終審判刑9年並處罰金。
  據悉,河源男子藍郭峰現年36歲,僅有高中文化,曾給人當過司機,自稱“藍秘書”。從2010年開始,藍郭峰冒充廣東省政協某領導的秘書。2010年8月,女商人韓某通過中間人介紹認識了藍郭峰,並對其省政協領導秘書的身份深信不疑。
  韓某證言提到,她那時想辦一間電鍍廠,藍秘書自稱認識人面廣,可以幫她找到東莞市的高級別領導幫忙辦理生產許可證,不過需要一筆活動經費。韓某承諾事後給300萬元作為答謝。
  過了幾天,藍郭峰約韓某在廣東省委黨校門口見面,並給她看一張簽條,上面寫著“請相關部門協助辦理”,落款簽字為東莞市委某高官的簽名,說憑著這個簽條就可以去東莞發改委辦妥電鍍廠許可證。
  數日後,藍郭峰約韓某在省招待所松原賓館吃飯,說很快可以辦好許可證,但需要韓某出2斤冬蟲草的錢約30萬元。韓某很爽快答應並通過銀行轉賬了一部分款項過去,另外一部分則以現金的方式交付給藍郭峰。
  隨後一周,韓某開始催問許可證的進展,一直拖到2011年1月,藍郭峰總說很忙,經常說在陪領導吃飯。同月19日,藍郭峰又說在外面請人吃飯身上沒帶錢,要她匯款6萬元。
  2月25日,藍郭峰又說辦許可證請人吃飯沒帶錢,發短信說“美女,你借二萬給我去走一趟,看能否加快了結這件事。”
  直到2011年9月9日,藍郭峰終於說辦理不了許可證。韓某於是立即要求退還投入的38萬元。藍郭峰通過銀行退了10萬元,此後打電話、發短信都不理了。
  事後,韓某到藍郭峰所住小區、單位詢問,才得知對方幾個月前已經搬走,省政協也稱壓根沒有這號人。
  期間,韓某認識了同樣被騙的商人常某珍。經查,常某珍找藍郭峰辦理典當行許可證,被騙了17萬元。
  兩人報警後,藍郭峰於2013年2月25日被警方抓獲歸案。
    (原標題:男子冒充省領導秘書騙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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