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雙方主要圍繞被告有無責任和技術對改號號碼阻截進行激辯
  羊城晚報訊 記者蔣琳莉、通訊員秦蕾報道: 4月7日,張女士接到“上海市靜安公安分局”的電話,對方稱張女士涉嫌信用卡詐騙案件。為了證明資金清白,張女士按照“上海公安”和“最高檢察院”的指令,交出電子密碼的口令配合“啟動銀行系統查案”後,她銀行卡中的44萬餘元卻不翼而飛。她把手機通信服務運營商——中國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其被騙走的442892元和利息損失4134元。17日,該案在福田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要求運營商擔責
  2014年4月7日早上10時58分,張女士接到招商銀行電話,號碼顯示為:095555,聲稱張女士的招商銀行信用卡逾期了,必須於今天下午4時之前還清。過了片刻對方又打來電話,號碼顯示為0755-95555,稱張女士在上海的另外一張招商銀行信用卡有逾期的記錄,並說該卡是原告身份證被人盜用辦了信用卡,他們已經向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報案,一會上海市靜安分局的民警會打電話過來瞭解情況。
  11時12分,一個聲稱是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的警官給張女士電話,號碼顯示電話021-62588800,他要張女士拿另外一個電話打給021-114查一下他的電話是否是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的電話。張女士經查詢果然是該分局電話。對方然後告知原告涉嫌一起上海的信用卡詐騙案件,為了證明原告的資金清白,要對原告的賬號進行保密的排查和凍結,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姚旭輝檢察官,負責具體排查。
  隨後一個聲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姚旭輝的檢察官給張女士打來電話,對張女士進行一番排查之後,就開始盤問其網銀的事情,遙控張女士去離家最近的中國工商銀行東門支行辦理了網銀業務,並開通了U盾密碼器功能。一直到下午4時,詐騙分子以獲取密碼器數據為由,以啟動銀行系統查案為藉口,最後騙取了張女士的電子密碼器口令,通過對銀行網銀密碼器口令的操作,分10次將張女士工行卡上的424992元取走。緊接著又騙取了張女士平安銀行的密碼,轉走了17900元,最終總共騙取了張女士442892元。
  被告無法攔截改號號碼?
  原告認為,被告為原告提供手機通訊服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為原告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電信服務,確保與通訊相關的各種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然而,被告並沒有提供準確、完整的號碼顯示,這是原告產生錯誤認識,最終被騙的關鍵原因,因此,被告應當對原告的損失承擔責任。
  被告表示,作為被叫運營商,詐騙電話在主叫運營商處時已被改動,被告這邊接收到的是已被改過的、符合號碼規則的有效號碼。被告已將主叫運營商傳送過來的有效號碼真實、完整地顯示到原告手機上,被告認為自己已經履行了服務的標準和要求。
  被告特別強調,根據法律法規上和行業規則,對符合號碼規則的有效號碼,呼叫運營商不得中止和中斷通話。此外,受目前技術所限,被告也無法對此類虛假電話進行識別,進而對該類案件進行阻止或截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被網絡改號騙44萬 深圳一女子狀告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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