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麗餐廳的玻璃上仍然寫著“嚴禁食用外帶食品及吳哥窟飲料”的字樣 攝/法制晚報記者 巴芮
  法制晚報訊(記者 巴芮)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佈了北京市餐飲行業常見的包括“禁止自帶酒水”、“限包間最低消費”等在內的6種“霸王條款”,並要求存在以上“霸王條款”的餐飲企業須在1個月內糾正。現在1個月時限早已過去,記者固態硬碟卻發現各大餐廳內的“霸王條款”依舊存在。
  此前當北京市工商局剛剛叫停餐飲行業中這6條“霸王條款”時,本報便對借錢全市的數十家高檔餐飲企業進行了探訪,發現其中有三分之二的餐廳仍在按“條款”行事。但當時還並未到工商部門給出的1個月的整改時限。
  此次化療飲食注意,趕在春節長假期間,本報記者再次對這些高檔餐廳進行探訪與回訪,發現“霸王條款”問題仍存在。
  記新竹售屋者探訪條款仍然有自帶酒水還要錢
  正值過年期間,又到了飯店生意的火爆時期,無論是家裡面的團圓飯還是朋友間的感情飯,圖省事兒大家都直接在外面“下館子”。昨天是大年初二,傍晚5時許,記者在中關村的東來順和港麗餐廳內探訪發現,兩處餐廳的大堂內早已坐滿了食客,甚至還有人在外等位。
  一個是老字號名店,一個是中高端的連鎖港式茶餐廳,但在探訪中記者發現,這兩家餐廳均“禁止自帶酒水”,這類似的“霸王條款”還並未“清剿”乾凈。
  東來順中關村海圖店的一名服務員告訴記者,來用餐是不能自帶酒水的,隨後記者指出工商部門對此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自帶,對方便表示“明面上就這規定,您要是偷著帶來了我們也沒辦法。”
  而在與其相距不遠的港麗餐廳中,還沒進門就可以看到其門玻璃上印有的一系列“規矩”,其中便包括“嚴禁食用外帶食品及飲料”。服務員告訴記者,如果自帶酒水就要收取開瓶費,每瓶50元。
  晉陽飯莊銀谷店,要想在這兒訂包間,人均消費必須在100元以上,對於酒水,工作人員表示“過節這兩天可以適當帶點兒”,當記者問是否還會收開瓶費時,對方工作人員不耐煩地回覆稱:“讓您帶這不就不收了嗎。”
  在位於和平門的老字號全聚德烤鴨店,雖然酒水可以自帶,但也是有規矩的,“白酒紅酒只能帶一種”。除此以外,如果提前預訂單間,便全是配餐,最低是360元一位,還要外加15%的服務費。大廳可以自己點菜,但服務費也是照收10%。
  而在簋街內的花家怡園倒是既沒有最低消費也不限制自帶酒水,只有一樣,包間服務費10%,“每個包間配一個服務員,這樣人力成本高啊。”該店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道。
  食客吐槽吃飯還得來遇“霸王條款”沒轍
  對於餐廳的這些“霸王條款”,雖然招人討厭但不少消費者為了減少麻煩都會選擇“服從”。市民劉女士告訴記者,若是有餐廳強烈要求不可自帶,他們也沒轍,“那怎麼辦啊,飯還得吃啊,來都來了。”
  可是明明知道一般飯店中的酒水都比外面貴,所以若是出去吃飯的時候要喝酒,那就一定會自帶。“飲料倒是無所謂,貴幾塊錢的事兒,但是酒不一樣啊,有些飯店裡面的比外面賣的貴好幾倍呢。”劉女士稱有一次自帶酒水去飯店吃飯,被店內的服務員看到後稱,自帶了酒水就不能享受8折優惠。
  市民王小姐說自己平時不喝酒,和朋友出去一般也不怎麼點酒,但是如果有需求那就在店里直接要,不會自帶,因為會覺得“有點兒沒面子”。
  工商說法
  今天上午記者撥通了北京市工商局的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餐廳用餐時發現餐廳有在菜單、告示、宣傳單或票據上註明禁止自帶酒水等行為,該餐廳就明顯違反了工商部門發佈的不公平格式條款,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熱線進行舉報,平臺登記後由所在地工商所進行調查處理。文/記者 巴芮  (原標題:霸王條款 馬年還那樣 市工商局曾叫停 記者回訪發現仍有商家使用 食客無奈只能接受 工商部門稱可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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