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商洛訊(記者田德政通訊員牛聰沖)洛南縣城關鎮王塬村的杜女士反映,她所在的村組由於徵地,每個村民分到1.9萬元補償款,小組組長卻以她已出嫁,不能算村組成員為由,拒絕給付補償款。
  26日上午,杜女士介紹,她所在的王塬村9組此前給村民每人分了1.9萬元徵地補償款,雖然她已出嫁,但戶口還在王塬村,具有村民資格,但小組組長卻拒絕給她分補償款。
  無奈之下,杜女士將王塬村9組告上法院。洛南縣人民法院3月6日下達的民事判決書上顯示:杜女士戶口並未從村組遷出,其要求王塬村9組給付1.9萬元徵地補償款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並要求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完成給付。但直到現在,杜女士還是沒有拿到錢。
  對此,王塬村9組組長杜某說,像杜女士這樣的情況,組上還有好幾個。“法院判決書下達後,我並不是不願向杜女士給付徵地補償款,只是組上暫時沒錢,沒辦法支付。而且,很多村民也不理解為啥這些女娃出嫁後還能回來村上分錢。之前村上修路、修基礎設施公攤出錢,都不見她們,等分錢了都回來要錢。現在經過法院判決,也通過村民代表協商,等村組有錢會給付杜女士的徵地補償款。但杜女士要將戶口遷出或掛靠在村組上,不能只享受權利,不盡義務。”
  隨後,華商報記者從洛南縣法院瞭解到,杜女士申請的判決強制執行正在進展之中。   (原標題:出嫁女狀告村小組 討要徵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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